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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互联网类企业,可运用个人独资企业做好税收筹划
    分享  | 2020-03-04 21:39:21发布 信息编号:134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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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互联网类企业,可运用个人独资企业做好税收筹划
  • 2020年互联网类企业,可运用个人独资企业做好税收筹划
  • 地址:凤山街道 183.229.33.* 重庆市移动
    • 联系人: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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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普遍存在着利润高,成本低,所得税高的问题。有时候科技人员可能研发一个APP或者某一款软件,就是几十上百万的收益,但是这项收益主要是靠人工的知识,能提供支持的成本就是人工和电脑,而这些成本恰好又是没有票的。这样就容易让企业所得税部分压力过大,再加上股东分红时所需要缴纳的20%个税,各项税费加起来企业的收益得去一大半。

截止到目前,很多研发类的公司都在寻找各种优惠政策,试图将税收的压力减缓下来。确实,现在很多贫困企业是有税收洼地,通过在洼地成立企业申报纳税的形式,得到税收上面的优惠政策。其中深受互联网等服务型企业青睐的优惠政策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这种服务类型的企业可以在税收洼地成立网络科技中心,技术服务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等形式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政策,即需要上交3个点的增值税,0.18个点的附加税,0.5%-2.1%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无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小规模增值税为开票额的3%(2020年3月-5月为1%)

小规模个人所得税0.5%-2.19%(500万内核定10%套五级累进制)

附加税为开票额的0.18%(增值税的6%)



个人独资税率分析:

以小规模利润 500 万营业额举例: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返还500万/1.03*0.36%≈1.75万)

附加税:14.56*6%=0.9万;

个人所得税:500万/1.03*10%*30%-4.05=10.51万;

税金合计:24.2万

综合税率:4.84%!

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综合国家扶持政策,充分享受到优惠政策来缓解企业目前的困难。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以关注公众号《涵税税》~~~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余姚便民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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